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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师资培训处职责范围
◇师资培训处职责范围
一、制定学院年度师资培训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办理教师、教辅人员外出业务进修、听课等有关学习工作。
三、掌握教师、教辅人员业务进修情况,建立、建全师资业务档案。
四、做好教学人员继续教育及高师岗前培训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与组织安排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引进的专业考核、师资的遗留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的教学考核等工作。
六、及时处理领导批示交办的有关师资工作的报告、报表和文件。
七、草拟学院师资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报告。
八、协助有关教学部门组织教学研究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评选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草拟培养计划;坚持年度考核制度。
十、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理论学习.提高师资管理水平。
十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师资培训处副处长(含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处理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行政公文、公函及各部门的公文、交流材料等。
3、负责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和印发工作。
4、协助领导组织安排召开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保管公章,经领导同意对外用印。
6、负责接待来客、来访,保持与上级网络培训系统的有关部门和联络员之间联系。
7、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各类工作统计、登记以及全体培训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8、负责办公用品领取与保管。
9、负责文件、通知、公函、交流材料的寄发和回收等工作。
10、负责办理教师各种培训结业证书、进修证明、录取通知、课程成绩登录与学籍管理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