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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工作职责范围
一、熟悉、掌握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收集和反馈招生信息,为学院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进行专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三、依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招生咨询,编制制作招生简章、录取章程,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作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五、建立、健全招生信息网,加强录取现场网络软硬件建设。
六、制定当年招生录取方案,组织选拔、培训招生录取人员。
七、依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完成录取工作。
八、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九、编印新生名册,整理新生档案。
十、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迎新工作,并会同有处、室做好新生复试、审核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方面工作。

  就业工作职责范围
一、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就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并负责向学生宣传。
二、负责编制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编印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以便使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负责全院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健全就业信息网,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五、负责开拓和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我院毕业生就业市场软环境,组织举办各种层次的校内招聘活动并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关方面的招聘会。
六、负责组织、举办有关毕业生求职、择业及职业生涯等就业指导方面的辅导、专题讲座,办理各种就业手续。
七、负责毕业生的数据统计、录入、报盘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八、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系统,为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等教学改革发展提供相关的信息。
九、开展就业工作理论研究,撰写每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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