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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人事处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的人事、劳资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人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落实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负责制定并向院领导提交学院的人员编制方案和规划。
三、提出全院教职工的调配、考核及奖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报批和聘任工作。
五、负责管理学院聘任人员的审批管理工作。
六、负责做好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学院其它人事、劳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积极开展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制定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提出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方案,做好学校教职工的编制计划,提出实施措施、方法和工作意见。
三、指导有关科室做好学校全员聘任、考核、管理工作。
四、指导有关科室做好学校师资队伍的引进、培养、稳定、使用、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指导有关科室做好学校各类人员调配、奖惩、职员职级评定工作。
六、指导有关科室做好校内津贴分配、教职工工资管理、工龄审核、福利、抚恤、离退休手续、工人管理、社会保险、考勤等劳资与社保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指导有关科室做好富余人员的日常管理、临时工管理、转岗分流人员的接收、管理和安置工作。
八、审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督促做好学校人事档案工作。
九、注重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计划性,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处务会,布置工作,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检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加强对本处干部的考察培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师培处做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协助师培处做好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文件的制定,做好师资引进、培养、稳定工作。
三、负责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等的选聘与管理的工作。
四、协助师培处做好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特殊岗位的设置、评聘、管理工作。
五、协助师培处组织教职工校内培训。
六、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等工作。
七、全面掌握学校师资队伍情况,科学分析,合理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干事岗位职责
一、具体负责办理人事调动的手续。
二、负责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三、负责学院印鉴、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四、负责搞好人事的保密工作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工作量报批工作。
六、参与搞好安全四防工作。
七、负责学院教工的考勤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及管理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3、负责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人事劳资工作文书材料的收集、保存、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吉林省档案条例,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带以及电子文件等)做好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统计、立卷工作。
二、做好档案的信息开发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对需归档的文件材料认真检查、验收,做到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四、对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件材料,负责及时收集归档。
五、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
六、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