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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概况
◇专
业培养目标:法学专业是院级重点建设学科。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既懂法律又懂经济,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合格法律人才。他们不仅可以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以进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关从事立法或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也可以到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在参与制定并审查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政策,审查合同、项目计划、重要业务策略,保护公司、企业合法权益、投资融资的运作、劳动法的实施等领域发挥作用,还可以在科研、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业务要求: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既懂法律又懂经济,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合格经济法律人才。他们不仅可以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关从事立法或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也可以到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参与制定并审查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政策,审查合同、项目计划、重要业务策略,保护公司、企业合法权益,及在投资融资的运作、劳动法的实施等领域发挥作用;还可以在科研、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包括:西方经济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国家税收、财务管理、法理学、宪法、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市场法、证券法、国际法、国际贸易法等。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由税务学院院本部专业教师执教。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9名,讲师若干名。系设行政人员3人,系主任1人,教学秘书1人,团总支部书记1人,专兼职辅导员2人。
在学生管理方面,本系教师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竭诚为学生服务的理念,下大气力,狠抓教学管理,严抓学生思想教育,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氛围。
◇法外系法学专业简介
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法学专业成立于2004年9月,现有专职教师5人,兼职教师1人。其中教授2人,助教4人。法学专业学制四年,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既懂法律有懂经济,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合格法律人才。他们可以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以进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关从事立法或者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也可以到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在校期间,学生主要学习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婚姻与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制作等主要课程。学生修满四年,取得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生具备《长春税务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条件者,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法外系英语专业简介
英语专业成立于2004年9月,现有专职教师6名,教授2名,助教4名。英语专业学制4年,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外语专业培养目标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掌握英语语言学与文学的基础理论与知识,较广泛地了解英美文化,在实际工作中较熟练地运用英语的能力,在掌握第一专业外语基础上,还需要懂得和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和业务知识,同时获得第二外语的基本能力,毕业时成为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和经贸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
(1)英语听、说、读、写、译全面能力的掌握。
(2)即能胜任大专院校的英语教师工作,又能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外事语言工作者。
(3)把英语作为工具从事国际贸易活动,与外籍文化人士及外商能自如交谈,进行业务活动。
(4)熟练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5)打下第二外语(日语)的自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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