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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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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既是学院各项经济活动的具体核算部门,也是学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它对学院发生的所有经济行为,在财务核算和管理上,不但负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职责,也具有根据国家和上级财税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适合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财务规章制度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学院具体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有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职责。
3、对学院财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4、配合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选拔、培训、考核财会人员。
5、对学院发生的一切经济行为,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确保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6、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确保学院的资产安全与完整。
7、负责学院行政事业收据、专用票据的购买、使用和保管。
8、配合领导做好资金的筹措工作。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9、当好领导的参谋,配合领导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管好用活各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10、负责学院会计档案的归集、整理、立卷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移交。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副处长职责范围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协助院长及财务总监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协助院长及财务总监对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负责财务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对财务处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5、 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 参与学院各项经济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财务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协助院长及财务总监 组织编制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财税部门财经政策、法规制度。
2、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3、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按照初审合格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且做到证、证相符。
4、负责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进行记帐凭证的复核。
5、负责记帐凭证的汇总,根据凭证汇总表和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帐目的登记工作,且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6、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且做到编制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帐表相符。按要求及时上报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7、负责有关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工作。对相关票据严格按照票据法进行领购、使用和保管。
8、对财务制度、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9、负责会计凭证的装订,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移交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负责现金和有价证券的保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负责银行支票的购买、使用和保管,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程支票。
4、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负责整套印鉴中的部分印鉴的保管,并严格执行印鉴保管、使用制度。
6、严格执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未经院长同意不得收付款。
7、按要求定期及时向院长及有关领导上报银行存款余额及支出情况,且上报数字要保证真实、准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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